失獨父母集體申請補償
2014-04-25 15:03 來源:法制晚報 說兩句 分享到:
“作為公民,我們當初履行了計生義務,但這是有風險的,我們希望國家可以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兩年前,部分失獨父母向當時的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遞交了《關于要求給予失獨父母國家補償的申請》,但一直未等到正式書面答復。
4月21日,來自全國的240余名失獨父母代表再次進京,等待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給予回復。
對此,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信訪處宋處長告訴《法制晚報》記者,就失獨者提出的補償,現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沒有相關的具體規(guī)定。以后是否完善,還需由具體部門進行商議。
遞交申請要求給予國家補償 多次進京等回復
4月21日下午,位于門頭溝區(qū)的一賓館內,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失獨父母,正操著不同的方言討論行程。
他們都已年過半百。因為平時都靠QQ群聯系,相互以網名相稱。
算上這次,這些失獨者已四次集體進京,對于失獨母親笛媽來說,是第七次。2012年6月5日,笛媽和其他2431名失獨父母聯名向國家計生委遞交了《關于要求給予失獨父母國家補償的申請》。
申請中提出,對失去獨生子女這個唯一贍養(yǎng)人的家庭,要給予國家補償。笛媽強調說,他們的犧牲不能被忽視。申請中要求的補償數額應參照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管理辦法,“以城鎮(zhèn)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以全國平均壽命減掉孩子的成活年齡為計算方法。”
記者查詢當年報道發(fā)現,在經歷了兩天一夜的等待后,笛媽等五名父母代表與國家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進行了一次不公開座談。計生委承諾,三四個月內研究出一個“制度框架”。
在將近兩年的時間內,“每次都說不久就會出臺具體的一攬子補償、扶助、醫(yī)療、養(yǎng)老措施和文件,或者是以機構調整為由不給回復。”笛媽告訴記者,一次又一次的無果和等待,使得有些失獨父母慢慢變得絕望,最終選擇離開了這個維權的群體。
被歸為“困難家庭” 呼吁修改計生法
這些失獨者有兩次集體進京是要求提高扶助金額度,這一要求得到了回應。
在去年12月26日,國家衛(wèi)計委所發(fā)的41號文件“國家衛(wèi)計委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規(guī)定,“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zhèn)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動態(tài)增長機制。”笛媽說,在此前他們拿到的扶助金是每人每月135元。
但此次進京,他們不再僅僅是為錢而來,更多的是想維護失獨父母的自身權益。2014年3月19日,他們向國家衛(wèi)計委遞交了一份行政復議申請,失獨父母寫道:“我們沒有看到國家衛(wèi)計委有針對失獨群體所建立的實施養(yǎng)老保障的細則條款。”
他們認為,目前國衛(wèi)家庭發(fā)〔2013〕41號文件對失獨者只按照困難家庭對待,只給予困難扶助而不補償公民權益受損,應依法予以修正。盡快制定對公民權益的保障制度,給予失獨者國家行政補償,是國家衛(wèi)計委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因為超生有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法律條款,那就應該制定相應的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法律的補償條款,責任義務和權益保障應該對等。”他們提出,“目前存在嚴重的責、權、利不對等現象,將征收的社會撫養(yǎng)費用于補償失獨家庭尤為重要。”
領頭人講述 “我不知道死了之后,誰來埋葬我”
笛媽算是這個失獨群體的領頭人,也是這個群體中最早愿意接受媒體采訪的失獨者。
59周歲的她是一名退休的企業(yè)管理人員,清瘦的身體、花白頭發(fā),在失去自己唯一的孩子后,她和老伴兒搬離了原來所在的城市,切斷了以往所有的社交圈子。
笛媽的女兒1983年出生,正趕上計劃生育國策,他們家成了第一批獨生子女家庭。長相清秀、學習上進的女兒是笛媽的驕傲。2008年5月,笛媽的女兒在美國公派讀博期間遭遇車禍去世。
“現在去銀行人家說讓我辦信用卡,我都不出聲,因為我退休了沒法辦,問了人家說可以讓孩子辦個主卡,我拿副卡,可是我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怎么說?我們現在就連張信用卡都辦不了……”擦拭掉眼中的淚水,笛媽接著說,“我不知道死了之后,能有誰來埋葬我。”
笛媽告訴記者,在浙江的一對失獨夫婦這次沒有來京,因為倆人都罹患癌癥,丈夫晚期,兩人每次去醫(yī)院,都是妻子樓上樓下跑,排隊、掛號、交費,醫(yī)生說怎么不讓孩子來,她都不敢說話。笛媽說他們現在就是怕這樣的后顧之憂,生病沒人照顧,死去無人埋葬。
“人們應該知道,我們這一代經受了什么”
“人類一旦失去了孩子,這個痛就到頭兒了。”笛媽說,在失去女兒后,她翻遍了上百本書想找到一句可以用來安慰自己的話,但是沒有。“這種痛是融進血液里的,所有的語言都無法安慰,只能自己扛著,我和老伴兒愿意用自己的兩條命去換孩子活著。”
在失去女兒6年之后,笛媽仍被這種痛折磨得涕泗橫流。在經受了中年喪子之痛后,很少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傷口暴露在公眾面前。在被采訪的前一天,笛媽一夜沒睡。后來她跟記者說,“既然我接受,我就把最痛的地方給你看。”她直接帶著記者去了墓地。
笛媽漸漸成了失獨者和媒體之間的“橋梁”,將這個群體的聲音一次次傳遞給媒體,這也讓她不得不一次次回顧自己的痛苦,承受更多的壓力。“我覺得應該有人站出來,讓人們知道我們這一代經受了什么。計生是半個共和國的歷史,沒有人能忘記它。”笛媽說。
“計生的風險不該由我們來承擔”
失獨父母大多生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趕上八十年代首批執(zhí)行獨生子女政策,中年失子后,如今50歲以上的他們很難再生養(yǎng)孩子。
現在,第一批失獨父母甚至是獨生子女父母都已面臨著巨大的養(yǎng)老問題。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大部分為退休金和養(yǎng)老金,還有的依靠社會救濟。
“對于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進京是奢侈的。”笛媽說,進京一趟不僅是來回路費和吃住的成本,還有身體損耗的成本,所以一般他們不愿意來。但他們決定走出來,為這個社會上所有的失獨家庭和獨生子女家庭做些事情。
“作為一個公民我當初盡到了應盡的義務,響應了國家的計生政策,但現在我們失去了自己唯一的贍養(yǎng)人,這個風險不應該由我們自己來承擔。”笛媽說,當初在盡義務的時候,誰也沒有去和政府、國家簽風險協(xié)議,所以這個風險不應由公民來擔,“斷子絕孫、精神痛苦、老無所依這些我都承擔了,可是我沒這義務。”
“扶助只是慈善,不是保障”
失獨后,笛媽開始研究與計生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但她從未找到一條明確的應用于保障失獨家庭的權益的條款。
國家衛(wèi)計委41號文件把他們歸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沒有體現出我們的犧牲,我們是失獨家庭,不是困難家庭。扶助只能說是國家對我們這些失獨家庭做的一個慈善,而不是針對我們做的一個保障。”笛媽說。
根據衛(wèi)生部發(fā)布的《2010中國衛(wèi)生統(tǒng)計年鑒》所顯示的該年齡段人口疾病死亡率,15歲至30歲年齡段的死亡率至少為40人/10萬人,由此估計,目前中國每年15-30歲獨生子女死亡人數至少為7.6萬人,由此帶來的是每年約7.6萬個家庭的分崩離析。
笛媽覺得沒有任何公民權益保障制度,等于全國那么多獨生子女家庭在獨生子女政策風險面前,都是裸露和無助的。
4月21日上午,國家衛(wèi)計委的相關負責人來到失獨父母代表所下榻的賓館,雙方進行約談,但最終的結果依然是等待,“他說這周五會給我們答復。”笛媽告訴記者。
衛(wèi)計委回應補償 暫無相關規(guī)定完善法規(guī)還需商議
4月22日,國家衛(wèi)計委信訪處宋處長告訴記者,此前已有衛(wèi)計委相關負責人來向失獨者做出過口頭回復,但失獨者要求書面回復,所以此次他們再次來訪,也有相關負責人前去洽談,本周內會給答復。
對于這個群體,宋處長表示早在2008年國家就已經開始關注,扶助金也在增長。但是就失獨者提出的補償,宋處長稱國家現行的政策法規(guī)沒有相關的具體規(guī)定。
“國家的政策造成了你直接的損失才會進行國家賠償,而他們不是因為國家制定的政策造成了子女直接的死亡,這不是因果關系,所以國家是不給補償的。”這句話此前衛(wèi)計委的相關負責人也對失獨者說過,但他們無法接受。
對于此前失獨者提出被劃歸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一類,宋處長介紹稱,“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包括失獨的和傷殘的,不能把兩者分開,因為這都是由于計劃生育造成的特殊的困難,所以就這樣叫了。還有就是考慮到國人對死亡一詞的不易接受,所以該政策在出臺時也研究了很長時間。
對于是否會借失獨者申請一事,完善相關保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宋處長稱還需由具體部門進行商議。
最新進展
今天上午,一名失獨父母代表稱,他們已與國家衛(wèi)計委信訪處取得聯系,對方稱因為這次大家要的比較著急,所以不再采取發(fā)函形式,而是在等到回復后第一時間致電失獨父母代表,請他們直接去國家衛(wèi)計委領取回復。截至記者發(fā)稿時,他們仍未接到電話。
編輯:劉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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