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仙桃5月4日消息(記者左艾甫 通訊員魏蘭)5月4日,湖北省仙桃市毛嘴鎮(zhèn)朱某得知自己要從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將會被處拘役4個月之時,忍不住悔淚流淌。
4月28日下午,朱某與同伴一起幫別人挖藕,完工之后,幾個人一起鎮(zhèn)上的小餐館喝酒吃飯,酒足飯飽之后,一起騎著摩托車返家。5時10分左右,當車行至毛嘴鎮(zhèn)建設大道毛許路十字路口時,朱某與王某駕駛的一小轎車相撞,導致朱某輕微受傷,兩車均受損。當時王某試圖私了,主動提出賠償500元醫(yī)療費用。但朱某及同伴堅持要求賠付1000元。王某見朱某酒氣薰天,認為事故原因在于朱某采取措施不力,于是選擇報警。仙桃毛嘴派出所民警先期接警,趕赴現(xiàn)場進行勘察。經(jīng)查,朱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的機動車也沒有牌照。隨后市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趕到現(xiàn)場,通過酒精測試儀對朱某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71mg/100ml。民警當即將朱某送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查。
因朱某涉嫌無牌無證駕駛,被警方先予以罰款伍佰元,并處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后通過抽血化驗,朱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79 mg/100ml,確認醉駕無疑。
目前,朱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一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