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兩名公職人員因酒后開車被開除黨籍
2015-01-01 11:46:00 來源:新華網 說兩句 分享到:
新華網福州1月1日電 (記者沈汝發(fā))近日,福州市紀委立案查處了福州市國稅局某分局副局長黃某勇和國家電網福州供電公司高級工程師黃某醉酒駕車案件,兩人被開除黨籍。
據福州市紀委介紹,經調查,二人在一天晚上分別喝完酒后,均認為時間已過12時,公安民警已下班,沒人查酒駕,便冒險自己開車回家,結果被警方查獲。經鑒定,二人血樣中乙醇含量均超過140MG/100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二人被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2萬元。
福州市紀委表示,鑒于二人已被判處刑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guī)定,其二人行為已構成其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錯誤,給予二人開除黨籍處分,并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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