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放生之風興盛因存在“利益鏈”和“推手”
2016-06-02 08:41:00 來源:人民日報
原標題:莫讓放生變殺生(走轉改·一線調查)
近年來,盲目放生、隨意放生時有發(fā)生。比如,3月下旬,有人在北京懷柔區(qū)湯河口放生了一批狐貍和貉,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風波;4月下旬,有人在尚未達到放生水質標準的北京通州潮白河放生十余筐活魚,許多魚在剛放生不久便相繼死去。為何放生之風這么興盛?如何對放生行為進行規(guī)范?究竟怎樣將放生變成“護生”?請看記者實地調查。
不久前,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在柳蔭公園舉行了一次鴛鴦放歸行動。“舉辦這樣的活動,是為了讓市民了解野生動物科學放歸的理念和方法,隨意放生野生動物不但達不到放生的目的,還可能對放生地點周圍的環(huán)境造成破壞,希望類似湯河口違規(guī)放生狐貍的事件不再重演。”工作人員史洋說。
好心辦壞事
人工養(yǎng)殖動物在野外幾乎不可能存活,380只藍狐和貉經及時救護只幸存一成多
史洋所說的湯河口村是北京懷柔區(qū)北部一個相對較為偏遠的行政村,距市中心100多公里。3月下旬的一次放生活動,打破了這里的寧靜。
3月31日,懷柔區(qū)園林綠化局湯河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前幾天有人在梁南放生了數百只狐貍,部分狐貍竄至村中將家養(yǎng)的柴雞咬死。
接報后,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到村里走訪調查,在兩名目擊者的幫助下找到了放生點,確認這些狐貍為人為放生。
經過鑒定,放生的狐貍為養(yǎng)殖的藍狐,也稱北極狐,主要分布在北冰洋沿岸各國,在我國不屬于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另外,放生的動物里面還有部分人工養(yǎng)殖的貉,兩種動物的數量大體各占一半。
據了解,園林綠化部門并未收到此次放生活動的申請,因此這次放生屬于違規(guī)放生。按照相關規(guī)定,懷柔區(qū)綠化局組織人員對放生的藍狐和貉進行捕捉,以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園林綠化部門共發(fā)現了狐貍、貉共110余只,大半已經死亡。死亡的狐貍和貉的尸體已采取深埋方式處理,40多只幸存的動物被送到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與此同時,附近村民也捕捉到一些狐貍和貉,并掩埋了發(fā)現的動物尸體。據統計,總數也有100多只。
最后,幸存下來的40多只狐貍和貉退回到了原來的養(yǎng)殖場。專家分析說,此次放生的380只藍狐和貉均是人工養(yǎng)殖,在野外存活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這也意味著,這380只藍狐和貉經過一番“放生”折騰后,幸存的只有一成多。
也是在不久前,有人在北京通州潮白河放生了十余筐活魚,由于這片水域近年來污染嚴重,沒有達到放生的水質條件,許多魚在剛放生不久便相繼死去。
放生的本意是培養(yǎng)仁義、慈悲之心。然而,現實中很多放生行為往往不盡如人意。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執(zhí)法大隊隊長孔令水介紹說,面對陌生的環(huán)境,沒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動物放生后會大量死亡;一些外來物種也可能由于在當地沒有天敵,變成入侵物種,嚴重破壞當地的生態(tài)平衡;有些生物具有攻擊性,甚至會給人畜帶來危害。比如,有人曾放生巴西龜、鱷魚龜等兇猛的、外來的肉食性動物,而鱷魚龜甚至能把很粗的木棍咬斷。
放生成“商機”
利用人們的善心,放生背后已形成“利益鏈”,甚至催生出訂單生意
放生一事古已有之,一些人會在事有不順或心有所求時放生動物,以期消災、祈愿、積福。不過近年來放生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背后的一個重要推手是利益的驅動。
孔令水介紹說,五年前執(zhí)法大隊在一次暗訪中發(fā)現,一個放生組織召集約300人到昌平虎峪進行麻雀、山雞、蛇的放生,每人收放生費500元,另外還收乘車費30元,這意味著組織者的總收入大約16萬元。這次活動的支出,包括購買放生動物、租用車輛及其他必要費用總計在4萬元左右。“從4萬元到16萬元,放生利潤高達3倍,這也不難理解為何各地有組織的違規(guī)放生行為屢禁不止。”孔令水說。
以此次放生狐貍為例,組織者首先通過網絡發(fā)帖,尋找愿意參加放生活動的人,確定放生只數后,組織者再去河北的一家養(yǎng)殖場購買人工養(yǎng)殖的藍狐和貉,在未經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私自組織在湯河口放生這些動物。
雖然不了解此次放生組織者究竟收入多少,但可以想見,組織者絕對不會做“賠本買賣”。在不少地方,放生背后儼然已經形成一條“利益鏈”,甚至已催生出訂單生意:譬如放生鳥類,放生者向鳥販預訂,鳥販接下“訂單”后,便向捕鳥者下“訂單”,捕鳥者按“訂單”捕捉,然后送到鳥販處,鳥販再按“訂單”賣給放生者,放生者再預訂,如此循環(huán)往復。
監(jiān)管存空白
如何處罰違規(guī)放生沒有明確規(guī)定,應通過立法和宣傳讓人們樹立正確放生觀念
究竟是什么人在組織放生?“網上組織放生的,一搜索一大片。”一位執(zhí)法人員告訴記者,90%以上的不合理放生活動都是放生組織在網上發(fā)起的,各種放生QQ群、論壇、微信群等都是組織放生的平臺。
孔令水說,目前涉及放生問題的法律法規(guī)只有1992年開始實施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但該條例對如何處罰違規(guī)放生行為,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
此次懷柔區(qū)湯河口放生事件就是依照該條例,由園林綠化局責令放生組織者將未捕獲的動物限期捕回。與此同時,懷柔區(qū)園林綠化局還責令放生組織者對村民家禽損失以及其他損失給予了賠償。
“坦率地說,此次放生雖然鬧出了不小的風波,但按照法律規(guī)定,并不能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懷柔森林公安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孔令水介紹說,如果放生的動物并沒有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在實際執(zhí)法中基本上難以處罰。“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在修訂,林業(yè)部門也已經反映了放生等相關問題,希望新出臺的法律對于這一問題進行更明確的規(guī)范。”
此外,孔令水也很看重對公眾的宣傳,“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公眾應當樹立正確的觀念,不可隨意放生,否則就可能好心辦壞事,造成放生動物死亡而有悖放生初衷,甚至還可能對放生地點周圍的環(huán)境造成破壞。”
■記者手記
放生沒那么簡單
懷柔湯河口放生鬧劇,付出了慘痛代價,從剛放生的380只,到最后僅剩下40多只。動物們在傷痛之余估計會很困惑,這么折騰一圈,還死傷了那么多同伴,這究竟是殺生還是放生?
放生起于慈悲心,也起于對動物的愛護。與其因放生不成變殺生,倒不如毅然放棄“放生”的形式,真正回歸其“護生”的本意。要知道,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
心中有愛、手下留情、珍視生命,這些都是延續(xù)放生內涵的有益實踐,也都比迷信某些形式更有意義。
編輯:王丹蕾
關鍵詞:放生;推手;入侵物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外來物種;訂單;護生;利益鏈;商機;野生動物保護法
昨天,寧波寧海上林自然村的村民金大姐向本報反映:去年寧海森林公安在上林村的山上放生了一批蛇。村民金大姐說,她家算是“靠山吃山”,常會在山里挖筍、弄點山貨什么的,家里牛羊也時常放到上山去樣。
2016-05-31 16:50:00
江蘇擬立法保護省內282.2萬公頃濕地,未來在濕地內放生、從事開(圍)墾、填埋、挖砂、取土、開礦、挖塘、燒荒、捕撈等活動,將可能被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注意到,《條例(草案)》對濕地的定義將“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或者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濕地”納入。
2016-05-24 10:40:53
六七十條蛇突現武漢街頭嚇壞市民 將分批放生,昨日上午,在武昌區(qū)鐵機路的人行道上突然冒出六七十條蛇,可把附近商戶嚇壞了。記者看到,現場有三個半透明的袋子,其中一個袋子里只有一條蛇,另兩個袋子里的蛇數量很多(如圖),有烏黑顏色的,也有紅黑相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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