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錢“租”來共享單車10歲女孩摔傷進了ICU
她向同學支付1元費用,同學用家長手機解鎖用車
各大運營商的共享單車在長沙多處可見,因為解鎖騎行的方式簡便,騎單車的隊伍里,還多了孩子的身影,令人擔憂。
但真是擔心什么來什么。3月5日,長沙市天心區(qū)一10歲女孩因騎共享單車摔倒,肝肺挫傷被送進ICU救治。她是通過付1塊錢給同學,同學再拿家長手機解鎖的方式用車。這種情況下,孩子出了事,誰該來擔責?
紅網(wǎng)長沙3月7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吳雯芳 通訊員 符晴)3月5日下午5點多,長沙天心區(qū)一小區(qū)內(nèi),一群小學生放學后騎著共享單車比賽玩,10歲的金金(化名)一不小心騎著自行車撞到了小區(qū)的水泥石墩上,然后騰空重重摔在了地上。金金被扶起來后腹痛難忍,隨即被送往長沙市中心醫(yī)院急診科救治,醫(yī)院診斷為“肝挫裂傷并腹腔出血、右下肺挫傷”。
金金和同學才10歲左右,沒法注冊使用共享單車。他們是如何拿到車的?原來是金金向同學支付了1元費用,同學用家長的手機掃碼開了單車,給金金騎。
騎到單車,小伙伴們決定來場競速比賽。
“我們開始比賽后,各自都拼命踩著自行車,車速越來越快,感覺自己快飛起來了。”金金告訴記者,她和小伙伴都在飛速行駛時,旁邊的鄰居們還一再提醒他們要放慢一點。
沒想到,就在回頭與旁人搭訕的那一瞬間,金金一不小心撞到了小區(qū)的水泥石墩上,“轟隆”一聲人就飛出去了,落地時腹部剛好摔到了路邊約兩尺高的水泥柱上,躺在地上直呼肚子痛。聽到呼救聲的好心人第一時間撥打120,將孩子送到了長沙市中心醫(yī)院緊急搶救。
“我聽到消息后就跑到醫(yī)院來了,不知道孩子騎的是哪家運營商的共享單車。”金金媽媽說,平常孩子每天都會下樓騎一騎共享單車,每次給同學1塊錢,“但競速比賽的情況不多”。
“患者入院時,自訴上腹部持續(xù)性疼痛,我們檢查發(fā)現(xiàn)其有肝挫裂傷并腹腔出血、右下肺挫傷。”當時趕到急診科參與會診的醫(yī)院重癥醫(yī)學科主任、副主任醫(yī)師鄧湘輝介紹,看到傷情后急診科立即與普外科聯(lián)系緊急安排手術(shù)。完善相關(guān)術(shù)前準備后,通過急診綠色通道直接將金金送入手術(shù)室進行了肝破裂清創(chuàng)、止血、修補術(shù),目前已經(jīng)轉(zhuǎn)入重癥醫(yī)學科進行后續(xù)的觀察和治療。
“意外傷害是兒童安全的最大殺手,家長應(yīng)在生活中為他們筑一道安全墻,莫出現(xiàn)意外。”鄧湘輝主任表示,自共享單車風靡長沙以來,不少小學生利用家長的身份注冊信息,騎行共享單車,很多孩子因為個子不夠高,腳還夠不著地,存在不少的安全隱患。戶外騎行首先要考慮安全性,家有騎行興趣愛好的孩子,家長可以購買帶有輔輪的自行車,并配戴安全帽和采取適當?shù)陌踩雷o措施。如果孩子年齡較小,騎車時一定要有人陪在身邊。不要讓孩子在車多人多的地方騎車,也不要讓孩子跟小朋友在馬路上邊騎邊聊或比賽騎車,騎車時更要集中注意力,不要東張西望,避免發(fā)生意外。
律師說法
運營商若無警示需擔責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湖南睿邦律師事務(wù)所執(zhí)行主任劉明律師告訴記者,10歲以下孩子具有部分民事責任能力,可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的民事活動。她支付一塊錢費用給同學的支付行為是和10歲年齡相當?shù)模猛瑢W家長手機來解鎖單車,在這一環(huán)節(jié),同學家長有疏忽,有一定的責任。女孩的家長,也應(yīng)承擔一定的責任。運營商這一塊,首先要明確是否有警示行為來提醒家長,如果運營商沒有做這方面的工作,需要負責。運營商如果做了提醒,比如需要實名認證,低于某個年齡段禁止使用等,或在單車上有明顯警示,就不需要負責。記者吳雯芳
記者探訪
部分單車貼了“小黃條”
本報此前采訪摩拜、酷騎、ofo、永安行負責人,他們均表示其提供的自行車從車身結(jié)構(gòu)到注冊年齡,都不適合低齡兒童。在注冊時,都需填寫身份證號碼,16歲以下兒童不能注冊成功。
摩拜和酷騎的負責人表示,兩家自行車均采用內(nèi)置GPS智能鎖,行程結(jié)束后,用戶手動上鎖。除非再次掃碼,不然無法開鎖。“如果小孩開了鎖,很可能是家長幫其打開的。”
ofo和永安行采用的是密碼鎖,許多用戶用完后常常忘了撥亂密碼鎖,讓孩子有了“可乘之機”。兩家的負責人介紹,注冊系統(tǒng)會自動過濾“16歲以下”的用戶,投放時會有意避開學校、少年宮等兒童多的地點”。此外,ofo在部分車子的把手上貼有禁止16歲以下兒童騎車的“小黃條”。記者吳雯芳